如欲向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注册处)申请注册特许机构或申请将特许机构注册续期,必须采用指明表格,并遵从以下要求。

指明表格

  1. 可供填写的指明表格之 PDF 格式档可在下表中下载。请勿更改表格。注册处将不会接受及处理任何经更改的表格。
    (要开启并下载以下表格的 PDF 格式档,你需要使用 Adobe Acrobat Reader。请按此处下载。)
表格编号 表格描述 费用(港币) PDF表格
C1 非法人团体提交的注册申请书 $2,130 表格编号 C1
C2 支持非法人团体申请注册的详情陈述书 免费 表格编号 C2
C3 法团提交的注册申请书 $2,130 表格编号 C2
C4 支持法团申请注册的详情陈述书 免费 表格编号 C4
C6 非法人团体提交的注册续期申请书 $1,500 表格编号 C6
C7 支持非法人团体申请将注册续期的详情陈述书 免费 表格编号 C7
C8 法团提交的注册续期申请书 $1,500 表格编号 C8
C9 支持法团申请将注册续期的详情陈述书 免费 表格编号 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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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交

  1. 向注册处提交的申请,可经专人、邮递或电子方式提交。
    1. 如申请是经专人或邮递方式提交,请将有关表格及文件递交至:
      知识产权署
      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13 号
      胡忠大厦 24 楼
    2. 申请亦可经电子方式提交,惟须遵从指明条款及条件。经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之前,请致电2961 6901或经电邮(enquiry@ipd.gov.hk)联络注册处,以取得有关指明条款及条件。

缴付订明费用

  1. 于提交支持申请的指明表格时,请缴付订明的费用(如适用的话);否则,注册处将不能处理该申请。你可选择以下列方式缴付相关费用:
    1. (如申请经专人提交)现金、八达通或支票[须注明支付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 (如申请经邮递方式提交)支票[须注明支付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3. (申请经电子方式提交)使用电子一般缴款单服务(e-GDN)
  2. 不论申请获批与否,所缴付的任何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