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网站或讨论区以上载/转贴/分享连结方式转载戏仿作品会否犯法?
若“连结”纯粹提供途径接达至另一网页上的材料,而分享“连结”者本人没有分发侵权复制品(例如将侵权歌曲上载至网站供人下载),则纯粹分享连结行为不构成侵犯版权,政府去年的立法建议中已有条文清楚订明。
分享戏仿作品连结会有刑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