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资料仅供一般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新增的版权豁免详情,请浏览这里。
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制定并实施的《2020年版权(修订)条例》(《修订条例》),目的是优化《版权条例》(第528章)(《版权条例》)中与阅读残障人士有关的版权豁免,并引入新的允许作为,以容许指明团体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内的获授权实体就便于阅读格式版进行跨境交换,使现行相关的版权豁免与《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的标准相符。
根据修订前的《版权条例》,阅读残障人士包括:
《修订条例》订明,除上述人士外,阅读残障人士亦涵盖:
版权作品的「便于阅读格式版」是指可供阅读残障人士较易阅读或使用该版权作品的特别版本,当中可采用包括点字、大字体、电子版本、声音纪录或任何其他专门规格等的形式制作的特别版本,有关版本亦可包含引领使用该版权作品的版本的设施,例如读屏软件及放大软件等。
而在制作「便于阅读格式版」时,要确保该格式版没有:
根据《修订条例》,可以使用版权豁免的「指明团体」包括︰
《修订条例》没有就「指明团体」设立申请、登记或审核程序。相关团体应根据上述「指明团体」的定义评估其是否可以使用相关版权豁免。
如有关社会企业不是为牟利而成立或营办,及其一项主要宗旨或主要功能属慈善性质,或是在其他情况下以促进阅读残障人士的福利为务,亦即符合《修订条例》中「指明团体」的其中一项定义,该社会企业便可使用相关的版权豁免。
根据《版权条例》第40B条,在符合订明的条件的情况下,如果阅读残障人士管有或可合法取用原版文本*,而由于该人的残疾以致他无法阅读或使用该原版文本,该人则可以自行或由其他人代为制作该原版文本的便于阅读格式版,供该人个人使用,而不属侵犯版权。
相关订明的条件如下:-
该些原版文本并不包括只属于由:
音乐(而其中有文字附带于音乐讲出或唱出,或配合音乐讲出或唱出)的表演(例如由歌手演唱流行曲的唱片)
而组成的某些声音纪录;
* 原版文本是指某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及这些作品的语音形式,例如有声书)的文本。
指明团体可作出以下行为而不属侵犯版权:─
为阅读残障人士制作及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版权条例》第40C条)
上述相关订明的条件如下:─
除符合上文「答6」中所列的(a)至(e)项以外,指明团体亦必须:
在制作或向阅读残障人士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之前或之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
在制作或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后,
有关纪录须载有的资料,请参阅《版权条例》第40E(2)条。
<处理便于阅读格式版的中间复制品(《版权条例》第40D条)
在符合以下订明的条件的情况下,对于指明团体在制作便于阅读格式版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的中间复制品,该指明团体亦可以管有、借出或转移中间复制品给另一个可合法制作便于阅读格式版的指明团体:
有关纪录须载有的资料,请参阅《版权条例》第40E(4)条。
《修订条例》订明,「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包括「藉有线或无线的方式提供」及「分发」该便于阅读格式版。一般而言,
《版权条例》并没有为供阅读残障人士「个人使用」提供定义。一般而言,供「个人使用」可以解释为供阅读残障人士的个人或自身,而非任何其他人的需要而使用,而使用亦不只限于在家居环境。
《版权条例》并没有为「合理查究」及「合理商业价格」提供定义。版权豁免涉及不同的版权作品,就个别作品而言,作出的查究是否「合理」,以及特别版本的复制品是否可以凭「合理商业价格」取得,需视乎个别个案的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有些版权作品出版年代久远,或者牵涉海外的版权拥有人而引致查究需时)。
《修订条例》引入新的允许作为(附带相关条件),容许指明团体与香港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内的获授权实体就某些版权作品的便于阅读格式版进行跨境交换,而不属侵犯版权。
根据《修订条例》,「获授权实体」是指在香港以外的团体,而该团体:d
根据新增的《版权条例》第40CA条),在符合订明的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指明团体管有或可合法取用已发表或已公开提供的原版文本*,而阅读残障人士无法阅读或使用该原版文本,指明团体可以作出下列行为,以输出或供应便于阅读格式版予在香港以外的获授权实体而不属侵犯版权:
相关订明的条件如下:─
该些原版文本并不包括只属于由:
指明团体在输入或取得便于阅读格式版后,必须
容许版权拥有人在给予合理通知的情况下,于任何合理时间查阅和复制该纪录。
有关纪录须载有的资料,请参阅《版权条例》第40E(2B)条。
原版文本是指某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及这些作品的语音形式,例如有声书)的文本。
根据新增的《版权条例》第40CB条,在符合订明的条件的情况下,指明团体可以为向阅读残障人士供应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的便于阅读格式版,以供他们个人使用,而自在香港以外的获授权实体处输入或取得便于阅读格式版、管有该便于阅读格式版、及以该便于阅读格式版制作及供应更多便于阅读格式版而不属侵犯版权。
个别阅读残障人士亦可以透过指明团体从获授权实体输入或取得所需要的便于阅读格式版作个人使用。
除了根据相关允许行为而可收取的相关成本外,任何售卖或出租便于阅读格式版的行为均属违法,并将被视为售卖或出租侵犯版权复制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