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日常用品都可能有版权存在。认识版权所涉及的要素并协助保护版权,实属重要。
版权法既复杂又繁琐。本文只能就若干重要问题畧作简介,讨论的内容并非巨细无遗,更不能视为法律意见。如须咨询有关版权法的法律意见,应向律师请教。
一般而言,版权是赋予原创作品拥有人的权利,可以存在于文学作品(如书籍及电脑软件)、音乐作品(如创作乐曲)、戏剧作品(如舞台剧)、艺术作品(如绘画、髹扫画及雕塑品)、声音纪录、影片、广播、有线传播节目和文学、戏剧及音乐作品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等。互联网传送的版权作品,也受保护。
事实上,获赋版权的作品,未必是饶有艺术价值、独具匠心或创意非凡的。即使简单如一帧普通的生活照,也可拥有版权。
版权是一项自动赋予的权利。在创作完成后,有关作品即拥有版权。版权与专利、商标及工业外观设计等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不同之处,就是版权毋须在香港特区注册,也可受香港特区法律保护。事实上,香港特区不设有官方注册处为版权作品注册。
版权保护创意。作家、艺术家、设计师、软件程式设计员及其他专才的精心杰作,必须受保护,也应该受保护,才可营造一个理想的环境,让创作者尽情发挥创意,并享受辛劳的回报,也让公众人士分享创作的成果。
香港是一个充满创意的城市。本地的电影制作、电视制作、录音制作、书刊、时装、珠宝,以及平面美术设计名闻遐迩,广受海外人士欢迎。香港也是一个国际商贸中心,我们实有责任为本港的投资者提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的保护,确保他们可以在自由公平的环境下营商。
版权法力求在版权拥有人的权益与整体社会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容许版权拥有人向使用其作品的人士收取合理报酬,另一方面又容许社会人士取用各种意念及资讯。经常有人说,版权法只保护意念的表现形式或有关的制成品,而意念本身却未受保护。举例来说,未经许可而复印某本烹饪书籍,可能已属侵权行为,但采用其中所载的食谱烹饪,却并非侵权行为。
香港特区现行的《版权条例》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此不时被检讨和修订之条例为认可类别的文学、戏剧、音乐及艺术作品、电影、电视广播及有线传播节目,以及在互联网向公众人士发放的作品,提供全面的保护。此外,作出现场表演的表演者及与表演者订有独家录制合约的人士,也可受法例保障。
作品要在香港特区取得版权保护,毋须办理任何手续。各地作者的作品,或在世界各地首次发表的作品,都可在香港特区受到版权保护。
由于有不少国际版权公约(例如《伯尔尼公约》、《国际版权公约》、《日内瓦唱片公约》、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均适用于香港特区,故本地创作人的作品也可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及地区受到保护。
作品的作者,是作品版权的第一拥有人。因此某本着作的作者,便是该着作的版权拥有人。至于雇员的作品,除非劳资双方另有协议,否则雇主是版权的第一拥有人。换言之,雇员制作的作品,其版权全属雇主所有。至于委讬作品,版权的拥有权则取决于作者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
民事补救
版权拥有人可循民事途径控告侵犯其作品版权的人。拥有人可制止的活动因应作品种类而有不同之处;但基本来说,拥有人享有独有的复制权和分发作品予公众的权利。拥有人可针对侵权者寻求一切所需的济助,例如禁制令以制止进一步侵权、交付侵权物品令、披露有关侵权物品之供应及/或交易资料令、损害赔偿及讼费裁决。
此外,任何人制造或售卖引致保护版权系统技术失效的产品,亦会招致民事责任。海关亦向版权拥有人提供边境执法的支援。
刑事制裁
海关负责执行侵犯版权的刑事法例。无论是否已提出检控,该部门拥有广泛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力以调查侵权案件,亦有权没收怀疑侵权复制品。
法例提供涵盖面广泛的刑事条文,以保护版权。参与盗版活动的人,例如制作或管有侵权物品作贸易或业务用途,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就每份侵权物品被罚款港币50,000元。
输入或输出盗版物品属刑事罪行。参与香港境外的盗版活动以期将侵权物品输入香港亦属刑事罪行。制造器材作盗版用途的人亦可最多被监禁8年及罚款港币500,000元。
经销任何平行进口版权作品(除电脑软件产品外)、输入该等作品作经销、输入或管有平行进口电影、电视剧、音乐声音纪录或音乐视像纪录作公开放眏或播放,如作品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发表不足15个月,属刑事罪行。
制作、输入、输出或经销引致保护版权系统技术失效的产品,或提供商业性质服务使顾客能令该等系统失效,均属刑事罪行。任何违法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罚款港币500,000元。
版权的期限基本上延续至有关创作人离世后50年为止。不过,这项基本规则或会视乎作品的类别而稍有变更。
为了在版权拥有人的权益与公众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法律容许若干例外情况。只有当某项作品的实质部分被人采用时,才算是侵犯版权。这是关乎质而非量的问题。举例来说,假如某乐曲内某节容易上口的乐句被人抄袭,即使有关的乐句很短,也可构成侵权行为。
在若干条件的规限下,法例容许公众人士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以便进行研究、私人研习、批评、评论和新闻报导,也准许图书馆及学校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不过,使用者仍须小心,以免侵犯版权。举例来说,复印某本书的大部分内容,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