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非香港居民可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我怎样在香港特区成立和注册一间本地有限公司?
交付成立本地公司的申请须缴付多少费用?
「组织章程细则」是否指明表格?
组织章程细则必须包括哪些必备条文?
公司注册处有否提供组织章程细则的样本?
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发行的股份总数和创办成员的人数是否有任何规定?
公司在申请成立或开始营业时,有否实缴股本最低金额的规定?
在香港特区成立的有限公司,可否将其注册办事处设在香港特区境外?
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内详列注册办事处地址、首任董事及公司秘书?
法团成立表格(即表格NNC1或NNC1G)内有关首任董事、公司秘书或注册办事处的项目可否留空?
我可否把法团成立表格(即表格NNC1或NNC1G)内对公司不适用的资料格留空?
是否所有首任董事均需签署法团成立表格内的「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
表格NNC3 ‐「出任首任董事职位同意书」须于何时交付?
董事可否各自签署及交付法团成立表格?
我应否把法团成立表格(即表格NNC1或NNC1G)内未用过的资料页一并交付登记?
我是否仍可使用旧表格NC1及NC1G?
我可否交付一份不附签署的组织章程细则的文本?
交付申请后,何时可取得《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
公司注册处可否邮递印本《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给我?谁可代我领取证书?
何时可查阅新成立公司的资料 ?
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秘书有甚么规定?
名列在法团成立表格(即表格NNC1或NNC1G)的首任董事及公司秘书的委任将会在哪一日起生效?
在法团成立表格(即表格NNC1或NNC1G)所列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的建议地址将会在哪一日起生效?
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办理登记手续,我是否可以利用该有限公司名称作为商标使用?该名称会否自动获得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标注册处会否因为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注册而批予该名称成为我的注册商标?
我怎样知道我公司经营的业务是否须要申请其他商业牌照?
我可从那一个政府部门免费取得有关外地企业在香港特区开业或拓展业务的信息?
注册
非香港公司何时须于香港特区办理注册?需要交付什么文件?收费多少?
如果我的非香港公司的文件既非采用英文,亦非采用中文,是否需要交付英文或中文译本登记?
如何核证文件的副本?
如何核证文件的译本?
谁可担任注册非香港公司的获授权代表代该公司接受任何须向该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公司名称
我是否可随意拟用任何公司名称?
怎样断定一个公司名称是否与另一个公司名称「相同」?
怎样可以得知我拟用的公司名称是否与公司注册处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
我怎样可以得知拟用的公司名称是否与一个曾被处长指示更改的公司名称相同?
怎样可以得知我拟用的公司名称是否曾被其他公司使用?
我可否同时以中、英文字注册公司名称?
本地公司的中文名称可否用简体中文字?
公司可否只注册中文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可否是“Ltd”?
公司注册成立后如何更改名称?
同一公司集团旗下的某公司的名称可否与另一间公司的名称调换?我须要向公司注册处交付甚么文件?
如果我发现另一间公司的名称与我的公司名称「太过相似」,我可否反对该名称继续注册?
公司如果没有遵从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更改名称指示,会有甚么后果?
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办理登记手续,我是否可以利用该有限公司名称作为商标使用?该名称会否自动获得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标注册处会否因为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注册而批予该名称成为我的注册商标?
有关有限公司注册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