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所作修订之修订日期倒序列出)

修订日期 修订
2014年11月28日 修订《姓名、签署和肖像;虚构人物、书本、电影和歌曲名称》的章节,在“审查包含姓氏的商标”一节作更详细的阐述,并更新“个人姓名及名字”及“实际营商的名人”两节中所提供的例子。
2014年10月17日 修订《查核申请的不足之处》的章节:在第3页末段删除“表格 T2 空格 6;”字眼。
2014年8月22日 修订《查核申请的不足之处》的章节,在“申请人的姓名及名称”一节作更详细的阐述。
修订《语文》的章节,在第三段第一句加上片语“;但在若干情况下,申请人可同时以中文及英文提供其姓名或名称”。
修订《针对处长的决定提出上诉》的章节,以澄清针对处长的决定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方式,并加入“上诉的各方”一节,就上诉的法律程序中答辩人的身份提供指引。
2014年7月11日 修订《反对注册》的章节,就多名反对人共同向某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反对的情况提供更多指引。
2014年2月7日

修订《计算向注册处提交文件的时间》的章节:

  • 于第五段概述并列出于提交反对程序中所需的文件的各个“订明期间”。
  • 加入更多例子,以说明计算提交反对通知、延展提交反对通知时限的要求的最后日期。
修订《合并申请及注册》的章节:第 3 页第 1 点所载的规则第 51(1)(b) 条修订为规则第 53(2)(b) 条。

修订《反对注册》的章节:

  • 删除第三段,并在第二段注明对《计算向注册处提交文件的时间》的章节相互参照。

修订《请求许可以提交进一步证据的程序》的章节:

  • 第 1 页第 2 段所载的“规则第 83 条”修订为“规则第 82 条”;及
  • 第 2 页第 9 段所载的“不可能”修订为“不大可能”。
修订《讼费的评定》的章节(见第 4 页第 1 段及“评定讼费的一般规则”一节第 7 点),以阐明注册处有关讼费的评定的做法。
2014年1月3日

刊登《移动标记及全息图》的章节。

修订《查核申请的不足之处》的章节:

  • 修订“声音标记”一节作更详细的阐述;及
  • 加入新的“移动标记”及“全息图”二节以说明注册处的审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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