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所作修订之修订日期倒序列出)

你可以点击下面的《章节名称》去下载相关章节的标明修订文本。

修订日期 修订
2020年7月31日

加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并已解散公司的商标》的章节,以说明处长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他在宣布注册无效或撤销注册法律程序中,知悉涉讼注册商标的拥有人是一间已解散的香港公司)所采取的处理方式。

修订《证据》的章节,以提供更多关于为证据标上页码的指引;澄清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出盘问已提交法定声明的人的要求;并反映各种杂项文本修订。

修订《聆讯》的章节,以更新注册处有关提交及送交案例复印本和论点大纲的安排;并反映各种杂项文本修订。

2020年6月19日

更新下列章节,以显示 –

(一)《2020年商标(修订)条例》对条例作出的若干杂项及技术性质的修订,该等修订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

(二)由同日起采用的新商标表格;及

(三)各种各样的杂项文本修订:

  1. 供送达文件的地址及改变姓名或名称、地址或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2. 注册商标的改动
  3. 申请的修订
  4. 申请延展时限(根据规则第 13(3) 及 13(6) 条提出的申请除外)
  5. 遗产代理人作出的允许
  6. 注册商标及申请的转让
  7. 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
  8. 核证副本
  9. 声称具有优先权
  10. 分类
  11. 同意、诚实的同时使用及其他特殊情况
  12. 改正可归因于处长的错误或遗漏
  13. 相互检索目录
  14. 防御商标
  15. 查核申请的不足之处
  16. 将申请分开
  17. 地理来源
  18. 商标注册及申请的特许
  19. 姓名、签署和肖像;虚构人物、书本、电影和歌曲名称
  20. 就货品或服务分类的改变提出异议及反对
  21. 反对注册
  22. 转移注册商标及申请的法院命令
  23. 拒绝注册的相对理由
  24. 注册续期及恢复注册
  25. 以不予使用为理由撤销注册
  26. 查册
  27. 注册商标及申请的抵押权益
  28. 一系列的商标
  29. 形状标记
  30. 口号及片语
  31. 放弃注册商标
  32. 讼费的评定
  33. 关于被废除的《商标条例》(第 43 章)的过渡性安排
  34. 有关在处长席前进行法律程序的过渡性条文
  35. 更改和更正注册
2020年6月16日

更新《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的章节,以显示 -

(一)根据《国歌条例》(文件 A405),就国歌用于商标申请,在条例新增一项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有关修订自2020年6月12日起生效;及

(二)各种各样的杂项文本修订。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