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知識產權署於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註冊總署處理專利註冊、貨品的商標註冊及其他相關工作。知識產權署署長取代註冊總署署長擔任商標註冊處處長及專利註冊處處長的職務。同時,知識產權署亦從律政署接收處理有關版權事宜的職能。於1998年,知識產權署更擔任政府的知識產權民事法律顧問。

知識產權署轄下的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處,分別負責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的事宜。商標註冊處於1874年成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商標註冊處之一。

知識產權署部門徽號

知識產權署的部門徽號於1991年推出。徽號的圖像由英文字母“i”及“P”組成,代表“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識產權。圍繞英文字母“i”的藍環或金環象徵保護。整體來看,徽號標誌著部門的宗旨和傳達“保護知識產權” 的訊息。

角色及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