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憑藉以下任何交易、文書和事件而取得某項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外觀設計註冊申請”)或註冊外觀設計的任何權利,或在某項外觀設計註冊申請或註冊外觀設計下的任何權利,請提交表格第D5號及費用以更新外觀設計註冊處紀錄。
如表格D5號由轉讓人、按揭人、批予特許人或抵押人簽署或由他人代其簽署,則無須提交文件證據。否則,該項申請須附同足以證明該等交易、文書或事件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