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註冊的首段有效期為自註冊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的五年。在繳付續期費後,該註冊的有效期可續期五年,但只可續期四次,因此,保護期最長為25年。
你應在現時註冊有效期終止當日或之前,但不得早於緊接該現時有效期終止之前的3個月,提交外觀設計表格第11號連同適用的費用申請續期。
有關聯繫外觀設計,如擁有人並未延續原註冊外觀設計的有效期,聯繫外觀設計的有效期則不得延續。因此,在提交延續聯繫外觀設計有效期的申請前,請確保原註冊外觀設計的有效期已延續。
你可使用網上檢索系統,查檢註冊外觀設計有效期的終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