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紀錄正確,在商標/專利/外觀設計註冊處處長(處長)席前進行的口頭聆訊將會被錄音。
請注意,你在有關法律程序中提供的陳詞和口頭證據可能包含個人資料。本通告旨在告知你有關在處長席前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收集用途和方法。請你在向我們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之前閱讀本通告。
收集個人資料的用途
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用作在處長席前進行的有關法律程序的任何相關用途(例如:審理有關案件和擬備有關決定書,而決定書會上載至本署網站供公眾查閱)。提供個人資料屬自願性質,你可按你的意願而拒絕提供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的移交
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被披露予有關法律程序的一方/多方,或獲法律規定或授權的任何人士,或獲得你的口頭或書面同意的任何人士。如有關法律程序的任何一方提出要求,註冊處將向提出要求的一方免費提供載有聆訊錄音的光碟。
如處長認為合適,他可能會在決定書中提及一些個人資料,而公眾可透過互聯網查閱處長的決定書,因此那些個人資料可能會向公眾披露。
個人資料的査閱及更正的權利
你有權查閱及更正你向本處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本處可就履行查閱資料的要求而收取合理的費用。
査詢
有關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的要求可向知識產權處個人資料(私隱)主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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