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改革本地的专利制度,以确保该制度能继续与时并进,并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创科发展。政府于2019年12月19日推行原授标准专利制度,优化短期专利制度及推行一项暂行规管措施,以禁止任何人在香港特区使用与专利从业相关的一些具混淆性或误导性的名衔及描述。
提交无需修订确认书,可缩短审查原授标准专利申请过程所需的时间
先导计划 – 押后原授标准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资料单张)
自2023/24课税年度起,合资格知识产权的拥有人或特许持有人所得的合资格知识产权收入,当中符合资格的利润可按5%特惠税率(而非16.5%的一般税率)课缴利得税。合资格知识产权须透过研发活动产生,例子包括香港原授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由2026年7月5日起,如合资格知识产权是一项在香港境外申请或获批予的专利,其申请人或拥有人须就同一发明在香港有一项原授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的申请或批予(就短期专利而言,须在其获批予后提出进行实质审查的请求),方可享特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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