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起的專利制度

政府致力改革本地的專利制度,以確保該制度能繼續與時並進,並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創科發展。政府於2019年12月19日推行原授標準專利制度,優化短期專利制度及推行一項暫行規管措施,以禁止任何人在香港特區使用與專利從業相關的一些具混淆性或誤導性的名銜及描述。

新聞稿

提交專利申請前應考慮的事項怎樣申請原授標準專利

香港原授專利制度
接獲1000份原授標準專利申請

香港原授專利申請情況(資訊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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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授專利制度(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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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24課稅年度起,合資格知識產權的擁有人或特許持有人所得的合資格知識產權收入,當中符合資格的利潤可按5%特惠稅率(而非16.5%的一般稅率)課繳利得稅。合資格知識產權須透過研發活動產生,例子包括香港原授標準專利短期專利。由2026年7月5日起,如合資格知識產權是一項在香港境外申請或獲批予的專利,其申請人或擁有人須就同一發明在香港有一項原授標準專利或短期專利的申請或批予(就短期專利而言,須在其獲批予後提出進行實質審查的請求),方可享特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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