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的申请可透过本署的电子提交系统,星期一至日全日24小时,以电子方式提交。继续阅读

外观设计的申请亦可以邮递方式寄交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4楼知识产权署外观设计注册处”或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亲身递交。继续阅读

请勿更改表格,否则注册处将不会接受该表格。

于提交表格时,请缴付订明的费用(如适用的话)。请勿邮寄现金。继续阅读

重要提示: 申请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就申请事宜或与政府部门进行任何事务来往时,不得向任何政府人员提供《防止贿赂条例》(第 201 章)所界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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