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的短期专利申请

一项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如果你提出一项国际申请寻求一项发明的专利或一项实用新型的专利并指定中国,你亦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申请短期专利保护。在国际申请已进入其在中国的国家阶段后,你可在香港特区提交一项短期专利申请。相关申请程序和文件要求,阐述如下。

如果你提出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旨在保护一项实用新型,值得注意的是,在香港特区,不论标准或短期专利,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相同准则乃适用于两者。未能符合准则的短期专利,日后可能会在法院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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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专利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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