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標準專利的申請程序 — 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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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記錄請求

如果你的申請未能進入第二階段(即註冊與批予請求),你可於記錄請求的發表日期後相應指定專利申請的提交日期的第一個周年的日期起計第5年或繼後的任何一年或繼後的任何一年屆滿前,維持你的申請。詳情請參閱維持及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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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註冊與批予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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